DB 6101/T 3085—2020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西安市水务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安市二次供水管理中心、西安兴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与单位:长安大学、中国建筑西北设计院有限公司、西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河北建投水 务投资有限公司、西安水务(集团)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中国水电基 础局有限公司,阎良区水务局、临潼区水务局、长安区水务局、高陵区水务局、鄠邑区水务局、蓝田县 水务局、周至县水务局,西安阎良航城水务有限公司、临潼区自来水公司、长安区自来水公司、高陵区 自来水公司、鄠邑区自来水公司、蓝田县自来水公司、周至县自来水公司,西安经发水务有限公司,西 安立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聚科学仪器有限公司、陕西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透丽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凯泉泵业(集 团)有限公司、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韩杜科泵业制造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团伟、曹仙桃、张超魁、安宝军、张辉。 本文件参加起草人:郭金鑫、孙院生、茹鑫、张龙、吴濛、赵汉宸、曹纯赞、马特。 本文件由西安市二次供水管理中心、西安兴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文件在实施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将咨询或修改建议等信息反馈至下列单位: 单位:西安市二次供水管理中心 电话:029-89361024 地址:西安市凤城南路东段12号 邮编:710016 I DB 6101/T 3085—2020 引 言 二次供水涉及千家万户,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当前由于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多元化,运行维护责 任不到位,存在一些设施跑冒滴漏严重、供水服务不规范、水质污染风险高、治安隐患多等诸多问题, 群众反映强烈,城镇饮用水安全保障形势严峻。为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提升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运行维 护水平,保障城镇供水“最后一公里”水质安全,按照国家四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 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建城[2015]31号)要求,结合相关技术标准编制本规范。本文 件进一步明确了二次供水项目的移交与接收、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保洁管理、应急管理、 安全管理及 档案管理等内容,对规范和指导我市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对健全二 次供水标准体系建设,保障城镇饮用水水质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II DB 6101/T 3085—2020 二次供水运行维护管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西安市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在二次供水项目移交与接收、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保洁 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管理及档案管理等管理环节的工作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的二次供水运行与维护管理。 二次供水运维管理除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省、市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及西安市相关政策 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GB 50013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11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73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CJJ 140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DB 6101/T 3011 二次供水技术规范 DB 6101/T 3050 二次供水蓄水设施清洗消毒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 1 DB 6101/T 3085—2020 当民用与工业建筑生活饮用水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城镇公共供水或是自建设施供水管网能力时, 通过储存、加压等设施经管道供给用户或自用的供水方式。 3.2 二次供水设施 secondary water supply installation 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泵房、水箱(池)、水泵、阀门、电控装置、消毒设备、压力水容器、供水管道 及相关辅助设施。 3.3 二次供水系统供水方式 the method of secondary water supply 包括水箱联合变频设备供水、高低位水箱联合供水、箱式叠压供水、罐式叠压供水等方式。 3.4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 the facility management unit of secondary water supply 管理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所有人(设施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供水企业、其他管理 人等。 3.5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移交 handover of secondary water supply facilities 二次供水设施建成后,符合相关国家、省、市的技术标准和水质要求,经竣工验收合格,需要投入 运行,由建设单位、产权人(单位)自行管理或委托第三方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 4 4.1 移交与接收 基本要求 4.1.1 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应遵循“先验收合格,后接收管理”的原则。由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交 由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4.1.2 二次供水设施移交产权的,由原产权人与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履行产权变更手续;移交管理 权的,由产权人与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签订移交委托管理协议。 4.1.3 后期管理单位管理责任若发生变更须按照程序进行。 4.1.4 移交的设施设备应符合 CJJ 140、 GB 50015 等规范。 4.1.5 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前,建设单位应完成二次供水施工图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4.1.6 移交的设计文件应规范有效,且二次供水施工图设计须经过专业机构审查并有相关的设计审查 意见。 4.1.7 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验收,验收时应通知供水行政管理部门、卫生健康行政 管理部门参加。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4.1.8 二次供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三个月内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城乡建设档案机 构并向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2 程序 4.2.1 二次供水设施移交与接收管理包括资料查验和现场查验两个环节。 4.2.2 资料查验 接收方应仔细查验资料的完整性,查验的资料包括: a) 主管部门的批文; b) 设计文件; c) 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d) 工程施工及监理资料; 2 DB 6101/T 3085—2020 e) f) g) h) i) j) k) 4.2.3 竣工图纸及机、电、自动化、安防等主要竣工图纸(包括电子版光盘); 重大事故处理资料; 工程所包括的设备、材料合格证、质保卡、说明书、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设备的安装调 试、性能鉴定等资料; 水质检测资料; 环境噪声监测报告; 竣工验收备案意见; 其他相关资料。 现场查验 接收方现场查验时,应认真核对资料及图纸是否与现场一致、是否满足运行管理的要求。现场查验 的内容包括:泵房位置、空气环境、卫生、噪音、电器设备、排水、光照、安全等。 5 运行管理 5.1 5.1.1 基本要求 机构和人员 5.1.1.1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有专门的运行管理机构和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设备运行、 卫生管理、安全保卫等应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实施专业化管理;不断健全管理制度,确保二次供水正 常运行。 5.1.1.2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配备应急处置队伍,及时处置二次供水突发事件。 5.1.1.3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体检,具有合格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凡患有痢疾、 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新冠病毒及其他有 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等,不得从事二次供水相关工作。 5.1.1.4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熟悉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技术性能和运行要 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1.1.5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应掌握生活饮用水卫生相关法规和知识。 5.1.2 管理制度 5.1.2.1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编制二次供水应急预案,针对二次供水可能出现的污染等问题采取 一系列措施。 5.1.2.2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为管理人员办理健康证明。 5.1.2.3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章制度、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 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巡查检查登记制度。 5.1.2.4 各项管理制度应内容全面,并张贴于二次供水泵房内。 5.1.2.5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5.2 运行管理 5.2.1 泵房运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泵房应保持通风和照明环境,保证空气流通、干净卫生、排水系统完善。 b) 泵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物品。严格控制泵 房的温度、湿度,泵房的门锁及门禁系统应处于有效状态。 3 DB 6101/T 3085—2020 c) 二次供水设备在正常状态下应置于自动运行位置。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应熟悉二次供水设 备操作流程,注意设施运行状态,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二次供水水泵房、操作二次供水设备。 d) 泵房内的温度不应低于 5℃。 e) 泵房的墙体、顶棚以及门窗应具有保温、隔热措施。 f) 泵房与市政排水系统之间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污染措施。 5.2.2 蓄水设施运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二次供水蓄水设施本体及相关附属设施应完好无损,封闭严密,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 出现,内、外爬梯应牢固,无锈蚀、无开焊。 b) 水质正常,水中无杂质、无漂浮物,感官测试无异味,液位保持正常水平,液位计指示正确, 性能良好。 c) 溢流管和通气管的防虫网罩无堵塞、锈蚀、脱落、破损现象,泄水口不得与排污口直连。 5.2.3 水
DB6101-T 3085-2020 二次供水运行维护管理技术规范 西安市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7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7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09-29 04:47:44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