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7.120.10 CCS X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8937—2023 代替GB/T8937—2006 食用动物油脂 猪油 Edible animal fatLard 2023-03-17发布 2023-10-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8937-—2023 前言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8937—2006《食用猪油》,与GB/T8937—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 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6年版的第1章): 一增加了原料和加工要求,对食用猪油原料进行了分级(见第4章); 修改了感官指标要求(见5.1,2006年版的4.1); 修改了部分质量指标,删除了折光率、相对密度、丙二醛、皂化值、碘值及重金属指标(见5.2, 2006年版的4.2.2); 删除了微生物指标及食品添加剂指标(见2006年版的4.2.2.2和4.2.2.3); 一增加了检验规则(见第8章); 一增加了包装要求(见9.2); 修改了贮存要求(见9.4,2006年版的7.1)。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1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胜普、王玉芬、张新玲、陈松、王守伟、孟庆阳、陈建刚、陈晓风、师永华、 张志刚。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本文件于1988年首次发布,2006年第一次修订; 一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GB/T 8937—2023 食用动物油脂猪油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用猪油的原料和加工要求、技术要求、净含量、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要 求,描述了技术要求相应的检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食用猪油的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009.2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 GB/T 8873 粮油名词术语油脂工业 GB/T12766动物油脂熔点测定 GB/T 15688 动植物油脂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 GB/T 17236 畜禽屠宰操作规程生猪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887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食用猪油 ediblelard 以健康生猪经屠宰、检验检疫合格后获取的鲜(冻)、卫生的肥骠、板油、网膜或附着于内脏器官的脂 肪组织等为原料,炼制(精炼或不精炼)加工而成的油脂。 4原料和加工要求 4.1生猪屠宰加工过程应符合GB/T17236的规定。 4.2应采购鲜、冻猪油原料,并附有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猪肥、板油,二级、三级食用猪油的原料可以使用网膜、附着于内脏器官的脂肪组织等。食用猪油中不 应加人其他动植物油脂。 1 GB/T 8937—2023 5技术要求 5.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指标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白色或略带黄色, 白色或略带黄色, 白色或略带黄色, 凝固态 有光泽,细腻,呈软膏状 稍有光泽,细腻,呈软膏状 呈软膏状 状态及 色泽 微黄色,澄清透明, 融化态 微黄色,澄清 微黄色,澄清透明 不应有沉淀物 气味及 融化态 具有猪油应有的气味及滋味,无异味 滋味 5.2 质量指标 食用猪油主要质量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主要脂肪酸组成见附录A。 表2质量指标 指标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水分及挥发物/% ≤0.15 ≤0.15 ≤0.20 酸价(KOH)/(mg/g) ≤1.0 2.0 2.5 过氧化值/(g/100g) 0.10 ≤0.15 ≤0.20 熔点/℃ 28~45 不溶性杂质/% S'0> 6净含量 净含量要求见《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7 检验方法 7.1 感官要求 7.1.1 状态及色泽 取融化的样品约15mL,注人干净、透明、无色的玻璃器皿中,观察其透明状态及色泽;然后置于适 2 GB/T 8937—2023 宜(如15℃~20℃)的环境中,待其凝固后观察其状态及色泽。 7.1.2 气味及滋味 取样品约20g置于烧杯中,水浴加热至50℃,用玻璃棒迅速搅拌,闻其气味,品尝其滋味。 7.2 质量指标 7.2.1水分及挥发物 按照GB5009.236规定的方法测定。 7.2.2 酸价 按照GB5009.229规定的方法测定。 7.2.3 过氧化值 按照GB5009.227规定的方法测定。 7.2.4熔点 按照GB/T12766规定的方法测定。 7.2.5 不溶性杂质 按照GB/T15688规定的方法测定。 7.3 3净含量 按照JF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 8 3检验规则 8.1组批 作为预包装食品时,以同日或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作为散装食品原料整罐装载时,以整罐 产品为一批。 8.2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均匀抽样,抽样量不少于500g。 8.3 出厂检验 8.3.1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出厂。 8.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及挥发物 8.4 型式检验 8.4.1 正常生产的产品,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定型投产时; b) 更改关键工艺时; c) 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3 GB/T8937—2023 d)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时。 8.4.2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和第6章规定的所有项目。 8.5 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结果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判为合格品。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 时,可以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符合项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合格,则判为合格品;如复验结果中仍 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则判该批次为不合格品。 9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9.1标识 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产品标签上应注明产品本身属性“食用猪油”及 其相应等级 9.2 2包装 包装应洁净、牢固、无破损,封口严密,不应对产品造成污染,且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包装材料和 容器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9.3 3运输 应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车辆运输,不应雨淋日晒,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 混装、混运。 9.4贮存 应贮存在卫生、阴凉、干燥、避光的成品库中,不应与有害、有毒物品一同存放,尤其要避开有异味的 物品。 如果产品有效期限依赖于某些特殊条件,应在标签上注明。 4 GB/T 8937—2023 附 录 A (资料性) 食用猪油主要脂肪酸组成 食用猪油的主要脂肪酸组成见表A.1。 表 A.1 食用猪油主要脂肪酸组成 项目 含量/% 豆蔻酸(C14:0) 1.0~2.5 棕榈酸(C16:0) 20.0~32.0 棕榈油酸(C16:1) 1.3~4.0 硬脂酸(C18:0) 8.0~22.0 油酸(C18:1) 25.0~55.0 亚油酸(C18:2) 4.0~18.0 亚麻酸(C18:3) <1.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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