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4-02-06-03
物流服务师
(2020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惠新东街1号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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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毫米×1230毫米 32开本 0.75印张 18千字
2021年3月第1版 2021年3月第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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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
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
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
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物流服务师国
家职业技能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
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
导思想,对物流服务师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
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三级/高级工、二级/
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三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
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对“职业技能等级”进行了调整;
———对“申报条件”进行了修订;
———对“基础知识”进行了修订;
———对“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
进行了调整;
———对“权重表”进行了调整。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北京络捷斯特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工商大学、湖南工商大学、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
学、浙江公路技师学院、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广东机电职业技术
学院、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百世物流
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万科
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共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等。主要起草人员
1职业编码:4-02-06-03有:邵清东、苏兆河、汝知骏、邵庆祥、聂华、杨浩雄、黄福华、
方卫武、姬中英、赵莺燕、周蓉、谈慧、刘艺柱、王妙娟、都国雄、
邓汝春、张力、赵胜利、张海岐、林新建、王加斌、卢立新等。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北京物资学院、重庆第二师
范学院、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工业职业
技术学院、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青岛市技师
学院、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
有限公司、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克运集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宅急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
鉴定中心等。主要审定人员有:何明珂、邓正华、王晓阔、张明明、
金渝琳、刘宝庆、周珠、张晓静、武晓钊、陈志新、董刘、白建宏、
刘刚、刘志坚、葛恒双、张灵芝、贾成千等。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
发服务中心、中国电子商会等有关单位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
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①
起施行。
2职业编码:4-02-06-03
①2020年10月29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物流服
务师等18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2号)公布。物流服务师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0年版)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物流服务师
1.2 职业编码
4-02-06-03
1.3 职业定义
在生产、流通和服务领域中,从事物品采购、货运代理、物流
信息服务,并组织进行仓储运输、配送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
等工作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
级/高级技师。
1.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或低温。
1.6 职业能力特征
身体健康,眼部、手部、足部动作协调,视觉、味觉、嗅觉、
形体知觉、空间感正常。
1职业编码:4-02-06-03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8 培训参考学时
三级/高级工12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100标准学时,一级/高
级技师80标准学时。
1.9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9.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相关职业①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经本职
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
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
等职业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2职业编码:4-02-06-03
①
②
③相关职业:仓储人员、采购人员、销售人员、道路运输服务人员、水上运输服务
人员、航空运输服务人员、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人员、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服务人员、邮政
和快递服务人员等,下同。
本专业: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物流工程技术、工程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
理、物流金融管理、物流信息技术、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供应链管理等,下同。
相关专业: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快递运营管
理、铁道物流管理、道路运输与路政管理、交通运营管理、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报关与
国际货运、集装箱运输管理、港口与航运管理、港口物流管理、航空物流、商务数据分析
与应用等,下同。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相关
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
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作3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
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
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
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工作2年(含)以上。
1.9.2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
机考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
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计算机模拟操作等方
3职业编码:4-02-06-03
4-02-06-03 物流服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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