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4-12-01-02
摩托车修理工
(2020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惠新东街1号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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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印刷装订 新华书店经销
880毫米×1230毫米 32开本 0.875印张 22千字
2021年3月第1版 2021年3月第1次印刷
统一书号:155167·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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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
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
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
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摩托车修理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
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
导思想,对摩托车修理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
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
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
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摩托车及配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
东)、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
司、华南农业大学、北京中车行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机电职业
技术学院。主要起草人员有:温福军、吴良军、刘越琪、邱杰、樊
哲林、熊小黎、吕恩利、闫国琪、张明帮、张珉豪、王广海、何明、
陈钰、王尚。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华南农业大学、广东交通职
业技术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华工机
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省国防科技技师学院、广州市永安富
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国家摩托车及配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
东)、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
司。主要审定人员有:王海林、郭继崇、李怀俊、卢飞跃、甘庆军、
王小涓、叶鸣、牛保琴、何镜涛、区棋铭、谭小玲、金红年。
1职业编码:4-12-01-02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
业技能鉴定中心、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等单位,以及张灵
芝、杨帆、杨淇然等专家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①
起施行。
2职业编码:4-12-01-02
①2020年10月29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物流服
务师等18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2号)公布。摩托车修理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0年版)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摩托车修理工
1.2 职业编码
4-12-01-02
1.3 职业定义
使用工、夹、量具和仪器仪表、检修设备,修理摩托车电气及
机械故障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6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能力,空间感、形体感知、
视觉、听觉正常,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职业编码:4-12-01-021.8 培训参考学时
五级/初级工32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280标准学时,三级/
高级工24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20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120
标准学时。
1.9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9.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2职业编码:4-12-01-02
①
②
③相关职业:汽车摩托车修理技术服务人员,机械工程技术人员,电子工程技术人
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道路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汽车制造人员,摩托车、自行车
制造人员,电机制造人员,通用工程机械操作人员,机械设备修理人员等,下同。
本专业:汽车制造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械类、机械工程类,下同。
相关专业:电力技术类、机电设备类、热能与发电工程类、能源动力类、电气
类、电气工程类,下同。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9.2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
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
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用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
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3职业编码:4-12-01-02
4-12-01-02 摩托车修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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