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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工.indd 1 20/6/17 下午4:26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6-29-01-03
混凝土工
(201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惠新东街1号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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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毫米×1230毫米 32开本 1.125印张 28千字
2020年7月第1版 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统一书号:155167·306
定价: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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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010)64954652说 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
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
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
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混凝土工国家
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
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能力为核心”为指
导思想,对混凝土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
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
级工、三级/高级工三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
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标准》是在《混凝土工国家职业标
准(2011年版)》基础上进行修订的,本次修订完善了混凝土工职
业技能标准的主体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各工种的工作内容、技能要
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东南大学、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江苏城乡建设职
业学院、江苏双龙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徐州
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有:刘建忠、高建明、秦国新、
张悠荣、朱春银、张丽娟、龙宇。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河海大学、上海建工二建集
团有限公司、南京金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
材料研究院、浙江建设技师学院、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市
中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电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漯河职业
技术学院、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主要审定人员有:蒋林华、席金虎、
黄海峰、王涛、张国华、谢芳蓬、郭小刚、骆圣明、李修波、赵冬
1职业编码:6-29-01-03梅、吴香香。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
技能鉴定中心荣庆华、葛恒双、宋晶梅等专家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等单位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①
起施行。
2职业编码:6-29-01-03
①2019年12月10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工业固
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等2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07号)公布。混凝土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混凝土工①
1.2 职业编码
6-29-01-03
1.3 职业定义
操作混凝土搅拌等设备,进行混凝土的配料与搅拌、浇筑、养
护和缺陷修补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四个工种均分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1.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外,常温,有噪声。
1.6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和计算能力,有准确的
1职业编码:6-29-01-03
①混凝土工包括:混凝土搅拌工、混凝土泵送工、混凝土模板工和混凝土浇筑工四
个工种。观察分析、推理判断能力,手指、手臂灵活。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从事本职业①或相关职业②学徒期满。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1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
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
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
2职业编码:6-29-01-03
①
②
③本职业:混凝土搅拌工、混凝土泵送工、混凝土模板工和混凝土浇筑工,下同。
相关职业:建筑工程等,下同。
相关专业:建筑设备安装、建筑装饰、建筑测量、建筑施工、工程造价、工程监
理、建筑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施工、土建工程检测等,下同。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
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职业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
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
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8.2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
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
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
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
以上者为合格。
1.8.3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每个考场
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5,
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
1.8.4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120min;技能考核时间为:五级/初
级工不少于120min,四级/中级工不少于180min,三级/高级工不
少于240min。
1.8.5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应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考核应在具备能满足技
能鉴定所需工具和设备的专用场所进行,无须考生携带工具和设备。
3职业编码:6-29-01-03
6-29-01-03 混凝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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