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6-04-02-01
纺 纱 工
(201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惠新东街1号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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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印刷装订 新华书店经销
880毫米×1230毫米 32开本 0.75印张 19千字
2019年12月第1版 2019年12月第1次印刷
统一书号:155167·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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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
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
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
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纺纱工国家职
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
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
导思想,对纺纱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
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
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及主要起草人有:山东科技职业
学院徐晓雁、罗佳丽,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徐跃红,
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狄秀华,魏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孙蕾,
汶上如意技术纺织有限公司史玮,际华三五零九纺织有限公司何琴
华,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和圆圆。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及主要审定人有:青岛大学于湖
生、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郑洁雯、中国毛纺织行业协会吴砚文、鲁
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宋翠美、魏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李士云、石家
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闫玉闪、三阳纺织有限公司刘照臣、
咸阳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何菲、重庆三峡技术纺织有限公司郎宇凤、
福建长源纺织有限公司孙远秀、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王小惠、陕
西五环(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孙金艳。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
技能鉴定中心葛恒双、宋晶梅等专家及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
1职业编码:6-04-02-01中心的指导,还得到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
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①
起施行。
2职业编码:6-04-02-01
①2019年11月4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纺织纤
维梳理工等4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01号)公布。纺纱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纺纱工
1.2 职业编码
6-04-02-01
1.3 职业定义
操作细纱机、络筒机、并线机、捻线机、线团机等设备,将粗
纱或纤维条、管纱、多根纱分别加工制成细纱、筒子纱、线及线团
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有噪声,有粉尘。
1.6 职业能力特征
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无色盲、色弱,听觉、嗅觉正常。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职业编码:6-04-02-011.8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2职业编码:6-04-02-01
①
②
③相关职业:开清棉工、纺织纤维梳理工、丝麻毛纤维预处理工、并条工、粗纱
工、缫丝工、整经工、浆纱浆染工、织布工,意匠纹版工,下同。
本专业:纺织技术、纺织技术及营销、纺织工程,下同。
相关专业:现代纺织技术、针织工艺、丝绸工艺、化纤生产技术、丝绸工艺(制
丝工艺)、丝绸工艺(绢纺工艺),下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8.2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
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
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
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8.3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1∶5,
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
上单数。
3职业编码:6-04-02-011.8.4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
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60
min;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
min。
1.8.5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考核安排在细纱机、络筒
机、并线机、摇纱机、捻线机、制线机上进行。
4职业编码:6-04-02-01
6-04-02-01 纺纱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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