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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设计 王利民 定价:10.00 元
整经工.indd 1 20/5/29 上午10:11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6-04-03-01
整 经 工
(201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惠新东街1号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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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印刷装订 新华书店经销
880毫米×1230毫米 32开本 0.75印张 19千字
2020年6月第1版 2020年6月第1次印刷
统一书号:155167·223
定价: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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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
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
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
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整经工国家职
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
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
导思想,对整经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
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
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
下变化:
———对“工作要求”的内容做出整体规范、调整,对“职业功
能”和“工作内容”进行重新划分。
———本专业、本职业后增加了“相关专业”“相关职业”,并予
以明确界定。
———将申报条件中“连续从事本职业”修改为“累计从事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
三、本《标准》起草单位有: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魏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鲁泰纺
织股份有限公司、三阳纺织有限公司、际华三五零九纺织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有:徐跃红、姚秀利、狄秀华、宋翠美、刘照臣、何琴
华、吴迪。
四、本《标准》审定单位有: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中
国棉纺织行业协会、中国长丝织造协会、魏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1职业编码:6-04-03-01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汶上如意技术纺织有限公司、山东科技职
业学院、福建省纺织行业协会、安徽华茂集团、河南新野纺织股份
有限公司、浙江金梭纺织有限公司。主要审定人员有:罗炳金、王
克莉、廖梦虎、李士云、胡红、殷翠红、史玮、徐晓雁、陈丽玲、
关辉、李浩芳、章美华、马琳。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
技能鉴定中心葛恒双、宋晶梅等专家及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
中心的指导,得到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
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①
起施行。
2职业编码:6-04-03-01
①2019年11月4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纺织纤
维梳理工等4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01号)公布。整经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整经工
1.2 职业编码
6-04-03-01
1.3 职业定义
操作整经机,将筒子纱、线、丝制成经轴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
1.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6 职业能力特征
听觉和嗅觉正常,无色盲、色弱;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具有一定的表达、判断、分析、推理和计算能力。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职业编码:6-04-03-011.8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2职业编码:6-04-03-01
①
②
③相关职业:开清棉工、丝麻毛纤维预处理工、纺织纤维梳理工、并条工、粗纱
工、纺纱工、浆纱浆染工、织布工、意匠纹版工、缫丝工,下同。
本专业:纺织工程、纺织技术、纺织技术及营销、现代纺织技术、纺织品设计、
家用纺织品设计,下同。
相关专业: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制作、服
装制作与生产管理、服装制作与营销、高分子材料加工、化纤生产技术、高分子材料加工
工艺、丝绸工艺、针织工艺、染整技术,下同。(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1.8.2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
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
评审主要针对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
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8.3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
(含)以上单数。
1.8.4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45min,
3职业编码:6-04-03-01
6-04-03-01 整经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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