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书号:155167 ・203 责任编辑 肖 明
责任校对 李春雷
责任设计 王利民 定价:10.00 元
摄影测量员.indd 1 19/7/23 上午10:21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4-08-03-02
摄影测量员
(201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制定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惠新东街1号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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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印刷装订 新华书店经销
880毫米×1230毫米 32开本 0.875印张 22千字
2019年8月第1版 2019年8月第1次印刷
统一书号:155167·203
定价: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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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
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
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
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自然资源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
《摄影测量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标
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
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
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
对摄影测量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
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
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权重表和附录五个方面的内容。
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整体删除“培训要求”全部内容,对“申报条件”进行规
范描述。
———对“工作要求”的内容做出整体规范调整,对“职业功
能”和“工作内容”进行重新划分,每个等级的职业功能不少于3
项,每项职业功能包含2项或2项以上的工作内容。
———对“权重表”进行修订,调整各等级“职业功能”对应的
理论知识权重和技能要求权重。
三、本《标准》是在自然资源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具体
组织和各有关专家与技术管理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本
《标准》研究编写的主要人员有:王春祥、曹銮、林善红、唐应秘、
王琦、曾晨曦、曹一辛、苏晓庆。
四、本《标准》技术审定的主要人员有:薛雁明、王虹、于庆
1职业编码:4-08-03-02国、汤清伟、侯庆明、易明华、李华、陈琳。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河南测绘职业学院、陕西
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黑龙江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湖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北京四维益友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江西省地理国情监测遥感院、河南
省遥感测绘院、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并提出
了宝贵意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批准,
自颁布之日①起施行。
2职业编码:4-08-03-02
①2019年4月12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
公厅关于颁布大地测量员等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54号)公
布。摄影测量员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摄影测量员
1.2 职业编码
4-08-03-02
1.3 职业定义
使用大中型飞行器观测平台、数字摄影测量仪、交换机等仪器
设备,进行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和遥感影像的采集、调绘、加密、纠
正、判译、测图等,并绘制地形原图和生产数字影像产品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6 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一般智力,一定的表达能力和计算能力;形体知觉、色觉、
空间感正常;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职业编码:4-08-03-02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8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2职业编码:4-08-03-02
①
②
③相关职业:大地测量员、地图绘制员、不动产测绘员、工程测量员、海洋测绘
员、无人机测绘操控员、地理信息采集员、地理信息处理员、地理信息应用作业员等,下
同。
本专业: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地图制图、摄影测量、遥感、大地测量、工程测
量、地籍测绘、土地管理、矿山测量、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下同。
相关专业:地理、地质、工程勘察、资源勘查、土木、建筑、规划、市政、水
利、电力、道桥、工民建、海洋、计算机、软件等专业,或者能够提供其在校期间所学专
业开设测绘专业必修课程证明的专业,下同。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8.2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
闭卷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
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
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
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3职业编码:4-08-03-02
4-08-03-02 摄影测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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