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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书号:155167 ・105 责任编辑 肖 明 责任校对 洪 娟 责任设计 王利民 定价:10.00 元 沼气工.indd 1 19/6/14 下午2:45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5-05-03-01 沼 气 工 (201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制定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惠新东街1号 邮政编码:100029) ∗     厂印刷装订  新华书店经销 880毫米×1230毫米 32开本 1印张 24千字 2019年7月第1版  2019年7月第1次印刷 统一书号:155167·105 定价:10.00元 读者服务部电话:(010)64929211/84209101/64921644 营销中心电话:(010)64962347 出版社网址:http://www.class.com.cn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如有印装差错,请与本社联系调换:(010)81211666 我社将与版权执法机关配合,大力打击盗印、销售和使用盗版 图书活动,敬请广大读者协助举报,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奖励。 举报电话:(010)64954652说  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 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 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 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农业农村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 《沼气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 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 导思想,对沼气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 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 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的起草单位有: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 护总站、华北电力大学。主要起草人有:杨世关、万小春、刘代丽、 尹建锋、李继红、王海。 四、本《标准》的审定人员有:王久臣、李景明、李惠斌、董 仁杰、周宇光、牛静、董保成、贾成千、尹建锋。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 中心、华中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单位及专家的指导和大力支 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批准, 自公布之日①起施行。职业编码:5-05-03-01 ①2019年1月17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农业农林部办公厅 关于颁布沼气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2号)公布。沼气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沼气工。 1.2 职业编码 5-05-03-01 1.3 职业定义 从事户用沼气池和沼气工程的建设、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技 术指导、生产经营等工作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设施内外、常温。 1.6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能力;具 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知觉;具有一定的操作能力,四肢灵活,动 作协调。 1职业编码:5-05-03-01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2职业编码:5-05-03-01 ① ②相关职业:污水处理工、水工混凝土维修工。 相关专业:技工学校相关专业包括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专业、建筑施工专业;中 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包括环境治理技术专业、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专业;高等职业学校 (大专)相关专业包括农村新能源技术专业、环境工程技术专业。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8.2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采 用闭卷笔试方式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 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模拟和口试等方 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 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 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及以上者为合格。 1.8.3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 10,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5人(含) 3职业编码:5-0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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