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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报 第三十七号(总第20期) 2021年6月8日 目 录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三十六号 (1)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规定》的决定 :(1) 宁波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2)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三十七号 (7)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 条例》的决定 (8) 宁波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条例 :(8)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三十八号 (17)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 (17) 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 (18)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三十九号· ·(26) 宁波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2021年1月22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1年3月26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 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 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效实施; 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工作,督办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 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营活动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或者参 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其规定。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 (八)每月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 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 产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落实一次安全生 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教 产工作全面检查; 育和培训,履行应急救援义务,落实安全 (九)每年向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 生产主体责任。 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本单位安全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实行全员 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管理 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未成立职工大会或 人员、一般从业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 者职工代表大会的,每年向从业人员通报 产责任,并对全体从业人员落实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按照 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安全 下列职责: 生产职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按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 照有关规定处理。 任制;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本单位安 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主要用于 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下列事项: - 2 - (一)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在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二)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以及旅游包 (三)安全设备配备、维护、保养、 车、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上,安装具有行 检测; 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四)重大危险源辨识、检测、评估、 (四)在运输危险货物的船舶上,按 监控; 照规定安装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和卫星定位 (五)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生产安全 装置;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五)其他依法应当采取的安全技术 (六)配备、维护、保养必要的应急 措施。 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 生产经营单位对通过安全技术措施发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金投 现的异常信息或者预警信号,应当及时处 入。 置并记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 部门可以依法通过适当方式采集相关信息 所、设施设备布局应当符合安全防护距离 数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的要求,功能分区布置合理,安全设备配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 备完善,不得违法改变生产经营场所的房 装、动火、有限空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其 屋用途。 他危险作业,以及临近高压输电线路、输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淘汰陈旧 油(气)管线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 落后危及安全生产的安全设施、设备与技 行现场安全管理,并确保遵守操作规程、 术,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落实安全措施。 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推广应用保障安全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危险 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安全 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手段提高安全管理水 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委托协议中约定各 平。 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 规定,在生产经营场所采取相应安全技术 作业场所、工艺、设备和岗位等开展风险 措施: 辨识和风险评估,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一)在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所在 对一般风险或者事故隐患,应当立即 的生产经营场所内,安装可燃有毒气体检 采取相应风险管控措施。对重大风险或者 测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事故隐患,应当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二)在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理职责的部门,并立即实施管控治理。发 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或者设施的生产经 现存在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 营场所内,配置自动控制装置、安全仪表 当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系统;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 - 3 - 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六)超出核定业务范伟围从事安全技 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从业人 术服务活动; 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七)伪造、转让、出租、出借资质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 或者资格证书; 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 (八)非法挂靠、转包服务项目; 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 岗作业。 为。 离岗六个月以上或者变更工作岗位的 第十四条国家对高危行业领域依法 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当重新进行安全生产 实施强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相关生产 教育和培训。 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 责任保险。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 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应当对从业人 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机构应当为投保安 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单位提供安全生产事故 鼓励推广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前安全教 预防服务。 育制度,结合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和作业任 第十五条生产、储存、使用、经营 务,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 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 知识教育,提示危险因素和注意事项,确 当遵守相关禁止、限制、控制目录管理要 保从业人员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求,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委托专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使用 业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 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单位应当建立 承担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和安全评 现场带班制度。在法定节假日、重要庆典 价、认证、检测、检验等专业机构应当依 活动、开启或者停止运行生产装置期间等 照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提供安全生产技 特殊时段,以及高温、台风等极端天气时 术、管理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主要负责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现场带 (一)出具虚假的报告、证明等材料; 班。 (二)出具存在重大疏漏的报告、证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 明等材料; 化学品的单位,应当由主要负责人每年向 (三)泄露委托人的技术秘密或者业 区县(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务秘密; 部门报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擅自更改、简化法律、法规或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应当 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相关程序或 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其安全生产条 者内容; 件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 (五)应到而未到现场开展安全技术 价报告;其中新登记成立的使用危险化学 服务活动; 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应当在投入运行后一 - 4 - 等协作制度; 年内进行安全评价。 第十六条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和商 (三)确保渔业船舶按照要求配备和 业综合体的管理服务单位应当依法设置安 使用通信设备、自动识别系统,不得在生 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 产作业时屏蔽、关闭或者损毁通信设备、 员。 自动识别系统。 管理服务单位应当协调管理服务区域 海洋渔业船舶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所有 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 者,应当督促船长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人流干道、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消防 第十九条餐饮服务生产经营单位燃 设施、配电房、充电桩、电梯等重点区域 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 和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对可能出现的生 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应当符合消防 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制定 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并重点排查治理燃 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应急演 气、用火、用电等方面的生产安全事故隐 练。 患。 第十七条影视拍摄场所的生产经营 第二十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对登 单位、管理服务单位,应当统一协调、管 记在册的车辆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理影视拍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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