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收录25万 73个行业的国家标准 支持批量下载
文库搜索
切换导航
文件分类
频道
仅15元无限下载
联系我们
问题反馈
文件分类
仅15元无限下载
联系我们
问题反馈
批量下载
西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 (2007年11月1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7年11月24日 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批准 根据2020年10月21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0年11 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 65部 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开发、利 用地下水资源,防止地下水污染和超量开采造成地质灾害,促 进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 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 管理,适用本条例。 — 1 — 第三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水资源 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 责本辖区内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工作。 生态环境、住建、资源规划等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地 下水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地下水资源的义务。对保 护地下水资源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 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总体 规划和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编制地下水资源保护利用规划。 第六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地下水动 态监测,定期开展区域地下水评价。根据地下水动态监测和评价 结果、供水水源情况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按照有关程序 报请批准后公布。 第七条 下列区域为地下水禁采区: (一)严重超采区域; (二)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已到达的区域; (三)通过替代水源已解决供水问题的区域; (四)发生严重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的区域; (五)重点文物保护区; (六)其他需要禁采的区域。 地下水禁采区内,不得新建地下水取水工程。对已有的地下 — 2 —水取水工程,应当限期封停。 第八条 下列区域为地下水限采区: (一)一般超采区域; (二)一般文物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 (三)其他需要限制的区域。 地下水限采区内,严格控制地下水取水指标和建设地下水 取水工程,不得批准需要大量取用地下水的工业和服务业建设 项目。 第九条 开发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 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兴建取水工程。 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等六区的地下水开采由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其他区县的地下水开采由区县水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并在 30日内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备 案。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需要申请 领取取水许可证的除外。 第十条 承建开发地下水凿井施工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 的资质。凿井施工单位在凿井前,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 交凿 井方案和资质证明,经水行政主管部门 核准并在其监督下方可 施工。 开发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取水 许可审批文件的,凿 井施工单位不得承建该凿井工程。 第十一条 开发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 及其委托的凿井施工 单位,应当按照取水 许可审批文件批准的取水地点、 凿井深度、 — 3 —开采层段和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施工。 取水工程及其设施竣工后,开发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 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 送取水工程及其设施试运行情况等相关资 料;经验收合格的,核发取水许可证。 第十二条 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 缴纳水资源费。水 资源费的征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安 装符合质量技 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取用地下水应当按照批准的用 途使用,不得擅 自改变用途。 未经批准不得对外销售地热水。 第十五条 城市供水应当以地表水为主,公共供水单位管 理和使用的地下水工程,在 满足城市供水需要和确保地下水供 水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年 度供水调 度计划确定的指标取用地下水。 第十六条 人工湖泊注水、新建造纸企业以及发电、供热等 需要大量用水的工业建设项目,不得开采地下水。 第十七条 开采矿泉水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办 理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 开发利用地热水应当控制开采量和限定开采 井 距,防止水源枯竭和井间取水相互影响。 地热水的开发使用权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 — 4 — 西安城墙以内不得新建地热水取水工程和增加地热水取水 量。 第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 湿地的规划和建设。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因地制宜,采取人工回灌、雨水渗透 等措施,增加地下水的有效补给。 地热水供暖以及水源地温空调取用地下水的,应当采取 相 应回灌措施。 第二十条 多层地下水的含水层水质差异较大的,应当分 层开采;对已受污染的含水层,不得混层开采。 第二十一条 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 活动,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第二十二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 从事下列污染地下水的 行为: (一)将不符合国家回灌水水质标准的水灌入地下; (二)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 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三)使用无有效防止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贮存 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四)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污水进行 灌溉; (五)利用含有毒污染物的污水作肥料; (六)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 — 5 —(七)其他污染地下水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在城市集中供水区及农村生活饮用水地下水 源保护区内,禁止进行 与取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及其 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地下水取水工程废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 当监督取水工程所有人及时填埋取水井。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开发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 未经批准擅自修建地下水取水工程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 令 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 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封闭其取水工程;逾期不拆除或者 不封闭其取水工程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 组织拆除或者封闭, 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 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凿井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 资质承建开发地下水取水工程、 承建未经批准的凿井工程或者未 按照批准的凿井方案凿井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 令停止施工, 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 擅自取用地下水 或者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由水行政主管部 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 补救措施,处2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安 装计量设施的,责令 — 6 —限期安装,并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 征 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 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责令限期更换或者修 复;逾期不更换或者不修复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 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可以处1000元以上 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对外转供、销售地热水 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 令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有法律 责任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单位作出 5万元罚款、对 个人作出5000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 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 玩 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 7 —
法律法规 西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2021-01-18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7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赞助2.5元下载(无需注册)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7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赞助2.5元下载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3-12-24 04:53:31
上传分享
举报
下载
原文档
(227.6 KB)
分享
友情链接
GM-T 0035.4-2014 射频识别系统密码应用技术要求 第4部分:电子标签与读写器通信密码应用技术要求.pdf
医院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pdf
GB-T 29716.1-2013 机械振动与冲击 信号处理 第1部分:引论.pdf
HB 8574-2020 民用飞机机载嵌入式操作系统应用集成验证要求.pdf
GB-T 21029-2007 岩土工程仪器系列型谱.pdf
专利 蓝色荧光量子点制备方法及作为谷胱甘肽检测探针的应用.PDF
NB-T 47005-2021 板式蒸发装置.pdf
GB-T 19115.1-2018 风光互补发电系统 第1部分:技术条件.pdf
工信部 2022网络安全产业人才发展报告.pdf
NB-T 10173-2019 煤矿井下定向钻进技术规程.pdf
GB-T 39137-2020 难熔金属单晶晶向测定方法.pdf
GB-T 3411.1-2009 大坝监测仪器 孔隙水压力计 第1部分:振弦式孔隙水压力计.pdf
GA-T 1545-2010 信息安全技术 智能密码钥匙安全技术要求.pdf
GB/T 21709.3-2021 针灸技术操作规范 第3部分:耳针.pdf
GB-T 10233-2016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电控设备基本试验方法.pdf
GB-T 8905-2012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pdf
清华大学自动化系:2023预训练大模型与医疗:从算法研究到应用.pdf
DB31-T 1244-2020 冷却塔节能降噪改造技术指南 上海市.pdf
ISO IEC 5394 2024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Criteria for concept systems.pdf
GB 18265-2019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pdf
1
/
3
7
评价文档
赞助2.5元 点击下载(227.6 KB)
回到顶部
×
微信扫码支付
2.5
元 自动下载
官方客服微信:siduwenku
支付 完成后 如未跳转 点击这里 下载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
微信(点击查看客服)
,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