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060.20 CCS P 41 北 DB11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936.4—2021 代替 DB11/T 936.4—2012 节水评价规范 第 4 部分:街道、社区和居 民小区 Specification for water saving assessment—Part 4:street, community and residential quarter 2021-12-28 发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4-01 实施 发 布 DB11/T 936.4—2021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5 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 1 附录 A(资料性) 街道节水评价报告模板 ................................................ 10 附录 B(资料性) 社区节水评价报告模板 ................................................ 16 附录 C(资料性) 居民小区节水评价报告模板 ............................................ 22 I DB11/T 936.4—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11/T 936《节水评价规范》的第4部分。DB11/T 936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机关; ——第3部分:工业企业; ——第9部分:洗车场所; ——第10部分:公用纺织品洗涤服务企业; ——第13部分:公园。 本文件代替DB11/T 936.4—2012《城镇节水评价规范 第4部分:居民小区》,与DB11/T 936.4—2012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之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a) 更改了“范围”所使用的评价范围和表述形式(见第1章,2012版的第1章); b) 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内容(见第2章,2012版的第2章); c)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的内容(见第2章,2012版的第3章); d) 增加了“基本要求”(见第4章); e) 将“评价指标”更改为“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见第5章,2012版的第4章); f) 更改了“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中节水评价指标的内容和评分规则(见第5章,2012版的第4章)。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 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海红、王丽珍、赵勇、秦长海、何凡、姜珊、翟家齐、朱永楠、赵春红、白 岩、王庆明、孙青言、邵薇薇、何国华、汪勇、胡智丹、王大宇、蒋奇、王茜、乔光毅、司源、刘启、 赵康、张岚、蔡榕、胡梦婷、师林蕊、阎烁。 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2年首次发布为DB11/T 936.4—2012《城镇节水评价规范 第4部分:居民小区》;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DB11/T 936.4—2021 节水评价规范 第 4 部分: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节水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本文件适用于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节水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6928 节水型社区评价导则 DB11/T 936.1 节水评价规范 第1部分:通则 DB11/T 1764.42 用水定额 第42部分:居民生活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居民生活日用水量 daily water intake of residents 居民家庭生活每人每日用水量。 [来源:DB11/T 1764.42—2020,3.3] 公共用水 public water of residential quarters 公共区域内的用水,如绿化、景观、浇洒道路、洗车、中央空调冷却水等用水。 4 基本要求 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应满足 DB11/T 936.1 区域节水评价的基本要求及评价内容。 街道办事处应建成节水型机关。 现场制售水机应配有尾水回收装置。 景观环境用水不应使用自来水。 5 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节水评价指标由管理指标和技术指标组成,其中管理指标分值 40 分,技术指标分值 60 分。 依据表 1、表 2 规定的街道节水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进行街道节水评价;依据表 3、表 4 规定的社 区节水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进行社区节水评价;依据表 5、表 6 规定的居民小区节水评价指标及评分细 则进行居民小区节水评价。 1 DB11/T 936.4—2021 根据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报告,格式见附录 A、附录 B、附录 C。 表1 街道管理指标及评分细则 序号 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 评分细则 赋分值 有承担节水管理工 1 职责落实 作的部门、有明确的 1)有明确的节水管理人员,得 2 分; 节水管理职责分工 2)有明确节水管理责任分工,得 2 分。 4 等 2 规划计划 制定节水规划 (计划) 1)制定并落实节水规划(计划),得 2 分; 2)有年度节水工作总结,得 2 分。 4 1)建立节水监督检查制度,得 2 分; 3 制度建设 制定节水相关 规章制度 2)制定并落实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监管制度,得 2 分; 3)建立辖区内用水动态变化及成因分析制度,得 2 分; 8 4)建立辖区内居民生活日用水量达标情况分析制度,得 2 分。 1)定期开展节水监督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及影像资料,得 2 分; 用水设备(设施)运 4 日常管理 行正常、管理措施到 位 2)公共场所用水设备(设施)运行良好,无跑冒滴漏现象,得 2 分; 3)公共绿地灌溉应采用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得 2 分; 4)现场制售水单独计量的,得 2 分; 10 5)有区域用水总量监管、用水动态变化及成因分析、居民生活日用 水量达标情况分析报告,得 2 分。 5 节水投入 有节水改造措施及 节水管理投入 有稳定的节水资金投入,得 2 分。 2 1)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用水高峰期等 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活动,每进行一项得 1 分, 满分 2 分; 6 宣传培训 开展节水宣传 2)有节水宣传栏、宣传标贴,在主要用水场所和器具等显著位置张 培训活动 贴节约用水等宣传标识,得 2 分,发现一处无节水标志的不得分; 8 3)在公共区域张贴倡导光瓶行动、杜绝用水浪费等宣传标语,得 2 分; 4)组织辖区居民开展节水知识培训,得 2 分。 7 检查考核 开展节水检查 或考核 1)在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节水检查和考核任务中,未发现问题,得 2 分; 4 2)开展辖区内节水检查和考核,得 2 分。 小计 2 40 DB11/T 936.4—2021 表2 街道技术指标及评分细则 赋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计算方法 评价标准 评分细则 分 值 1 居民生活日用水量 居民生活日用水量≤居 居民生活日 计算时段内居民家庭生活用水量 用水量 计算时段内居民家庭常住人口 · 天数 ≤DB11∕T 1764.42 民生活用水定额,得7分; 7 用水定额值 一般检查绿化、环卫、景 用水效率 公共场所用 水设备(设 施)漏水点 否则不得分。 观等公共场所用水设施 — 不得检出 共10例,检出公共场所用 7 水设备(设施)漏水点, 检出 不得分;无检出得7分。 随机抽查公共场所和居 淘汰的生活 用水器具检 民家庭用水设施共10例, — 不得检出 出 若发现明令淘汰的生活 6 用水器具,则本项不得 分;无发现得6分。 公共场所洗 2 节水器具 普及 面盆水嘴出 公共场所洗面盆水嘴出 — ≤7.5L/min a 水量 水量≤7.5L/min,得6分; 6 否则不得分。 2019年后,换装生活用水 器具应出具节水认证证 节水器具换 换装节水型器具数量 装达标率 换装生活用水器具总数量 书或水效达到二级及以 × 100% 100% 上的检测报告或贴有水 4 效标识,节水器具换装达 标率达100%得4分,否则 不得分。 1)有下凹式绿地且有效 运行,得 2 分; 雨水集蓄利 用设施 — — 2)有渗水井且有效运行, 得 2 分; 6 3)有集雨池且有效利用, 3 得2分。 非常规水 街道范围内人行道、步行 源利用 街和室外庭院有透水铺 透水铺装率 透水铺装面积 硬化地面总面积 装,且透水铺装率≥70%, × 100% 70% 得6分;50%<透水铺装率 6 <70%,得3分;透水铺装 率≤50%,得1分;无透水 铺装不得分。 3 DB11/T 936.4—2021 表2 街道技术指标及评分细则(续) 赋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计算方法 评价标准 评分细则 分 值 有自建中水设施且正常运行,得5分, 中水利用设施 — — 应建未建中水设施或未正常运行的, 5 不得分。 在市政再生水管网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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