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140 P55 山 DB37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7/T 3359—2018 黄河中下游流域粉质土路基冲击碾压施工 技术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Impact Roller Compaction of Silty Soil Subgrade in the Yellow River Basin 2018 - 07 - 19 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08 - 19 实施 发 布 DB37/T 3359—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山东大学、济南市公路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毕玉峰、姚占勇、宋修广、蒋红光、张宏博、刘传波、孙梦林、聂昌信、李新 尉、刘伟、王甲勇、韩冰、安志敏、杨鹏、李国儒、邵恩贤、刘国栋、崔健、马川义、张婉、常德。 I DB37/T 3359—2018 黄河中下游流域粉质土路基冲击碾压施工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应用冲击碾压施工工艺,黄河中下游流域粉质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路基施工质 量等。 本规范适用于黄河中下游流域新建和改(扩)建各等级公路工程的地基和路堤区的冲击碾压施工。 冲击碾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TG C20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JTG D30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JTG E40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JTG E60 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 JTG F10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JTG F90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TG F80/1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DB 37/T 1720 黄河中下游流域粉质土路基与二灰土底基层施工技术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3.1 冲击压路机 Impact Roller 压路机的非圆形压实轮(一般是由曲线为边构成的三、四、五边的正多边形压实轮)在牵引或自行 驱动力作用下滚动,对作业面进行周期性冲击碾压的施工机械设备。 3.2 单(双)轮冲击压路机 Single(Tandem) Impact Roller 压实轮为单(双)轮的冲击压路机。 3.3 自行式冲击压路机 Self-Propelled Impact Roller 依靠自身动力装置行驶作业的冲击压路机称为自行式冲击压路机。 3.4 拖式冲击压路机 Towed Impact Roller 1 DB37/T 3359—2018 依靠其它动力机械设备进行牵引行驶作业的冲击压路机称为拖式冲击压路机。 3.5 冲击碾压 Impact Roller Compaction 利用多边轮的滚动对作业面形成冲击压实效果的碾压方式,主要作用是提高被压土体的密实度与破 碎度,冲压效果与土质状况、冲击压路机的型号、行驶速度等有关,冲击碾压可简称为冲压。 3.6 有效影响深度 Effective Influence Depth 土体平均压实度提高1个百分点的最大压实深度。 3.7 有效压实厚(深)度 Effective Compaction Depth 满足设计要求压实度的最大压实厚(深)度。 3.8 冲击碾压遍数 Number of Impact Roller Passes 冲击轮通过作业面的次数。 3.9 有效冲击碾压长度 Effective Impact Rolling Length 扣除两头转弯端长度后,冲击压路机沿作业面纵向行驶的最短直线长度。 3.10 黄河中下游流域粉质土 Silty Soil of the Yellow River Basin 黄河中下游流域细粒土中的粗粒组(0.075mm~60mm粒组)质量少于或等于总质量25%的土,包括黄 河中下游流域粉土和黄河中下游流域粉质黏土。 3.11 黄河中下游流域粉土(低液限粉土) Silt of the Yellow River Basin 黄河中下游流域塑性指数IP小于或等于11的粉质土。 3.12 黄河中下游流域粉质黏土(粉质低液限黏土) Silty Clay of the Yellow River Basin 黄河中下游流域塑性指数IP介于11~18之间的粉质土。 3.13 黄河中下游流域中液限黏土 Middle-Liquid Limit Soil of the Yellow River Basin 黄河中下游流域液限wl介于40~50之间的黏土。 4 符号和代号 kJ—千焦耳 2 DB37/T 3359—2018 wo—土的天然含水率(%) wop—土的压实最佳含水率(%) IP—土的塑性指数 wl—土的液限(%) 5 一般要求 5.1 冲击碾压填筑的黄河中下游流域粉质土公路路基应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 5.2 黄河中下游流域公路地基、路堤冲击碾压的设计与施工,应根据施工路段具体的地形地貌、地下 水位、地质条件,以及取土场土质、工期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高速公路与一级公路路基宜结合工程建 设提前修筑试验路,开展冲击碾压试验工作,以达到检验设计、指导施工的目的。 5.3 适宜冲击碾压的条件 a) b) 黄河中下游流域地下水位较低、土的含水率适宜的粉质土公路地基; 黄河中下游流域含水率适宜的粉土路堤。 5.4 不适宜采用冲击碾压的路段 a) b) c) d) e) f) 距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的路段; 有效冲击碾压长度不足的路段; 地下水位埋置深度小于 1.5 m,或地基 1.5 m 深度内含厚度较大、含水率较高的中(高)液限 黏土层的地基压实路段; wo 超出范围,经过冲击碾压试验验证效果不明显的路段; 有对振动敏感的特殊构造物且保护困难的路段; 经验证对原路堤、路面振动影响较大的拓宽路基路段。 5.5 黄河中下游流域公路地基、路堤冲压施工宜采用压实轮为正三边形的冲击压路机。 5.6 地基冲压范围应至路堤坡脚外 1 m ;路堤冲压距填方外缘的距离不宜小于 1.2 m ,当路堤加宽受 限时,可采用振动压路机对路堤边缘 2 m~3 m 范围内进行分层压实;路堤最外侧冲击碾压的行驶速度 宜控制在 10 km/h~12 km/h 。 5.7 当路堤填料为黄河中下游流域粉质黏土时,应在试验路段验证的基础上,经充分论证方可实施。 5.8 应充分考虑冲击碾压作业对周边环境的振动影响,合理确定振动作业安全距离;或采取必要的减 振措施,降低振动作业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制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采取安全保障措施,杜绝违 章施工,做到安全生产。 6 施工准备 6.1 技术准备 6.1.1 施工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路段的施工环境条件进行详细核查,进一步优化施工技术方 案。 6.1.2 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时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不断总结完善施工工艺、检测方法 与质量控制措施,加强施工全过程的检查和记录,保证工程质量。 6.1.3 施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冲击碾压技术要求,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3 DB37/T 3359—2018 6.1.4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在施工前经过培训。 6.2 场地准备 6.2.1 测量放样 按 JTG F10 的相关要求执行。路基填筑的外边线应大于设计宽度1.3 m~2.0 m ,并标划冲击碾压 的作业范围。 6.2.2 场地的整理 a) b) c) d) e) 公路地基施工前应对路堤基底范围内原地表进行清理,并按设计要求整平; 地基施工宜在地下水位较低时进行; 地下水位较高、地基含水率较大,导致地基难以冲击碾压的路段,宜通过现场试验,选用井点 降水、地基土翻晒、石灰处置、设置废旧建筑砖渣或砂砾垫层等适宜的技术措施对地基进行处 理; 路堤位于水塘、水沟等局部低洼积水的地段,应抽干积水,清除淤泥,选用符合要求的土、粗 粒料或工业废渣等材料,采用分层碾压等技术措施回填; 施工现场若有坑穴,应填平夯实。 6.2.3 场地排水 施工前应截断流向路基作业区的水源,并在设计边沟的位置开挖临时排水沟,保证排水畅通。 6.2.4 构造物的保护 a) 施工前必须查明冲击碾压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附近的各种构造物,对于不满足振动安全要求的 构造物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一般情况下宜参照表 1 确定水平安全距离。对于存在河沟等 有明显隔振效果的部位,经确认不会对构造物造成影响时,可适当缩减安全距离。对拟保护的 构造物,施工前应在保护范围的外围设置明显的标记物; 表1 冲击碾压水平安全距离 构造物类型 冲压水平安全距离 构造物类型 冲压水平安全距离 U 型桥面和涵洞通道 距桥台翼墙端或涵洞通道 5 m 导线点、水准点、电线杆 10 m 其余类型桥台 10 m 地下管线 5 m 重力式挡墙 距墙背内侧 2 m 互通式立交桥梁 10 m 扶壁(悬壁)式挡墙 距扶(立)壁内侧 2.5 m 建筑物 30 m b) c) d) e) 正常使用的构造物顶部以上填土厚度大于 2.5 m ,土工格栅等合成材料竖向填土厚度大于 1.5 m ,上部填土可直接进行冲击碾压; 对于不符合上述安全距离的冲击碾压路段,可采取以下措施: 1) 在构造物与冲击碾压施工路段之间开挖宽 0.5 m、深 1.5 m 左右的隔振沟进行隔振; 2) 适当降低冲击压路机的行驶速度,增加冲压遍数; 3) 其他技术措施。 距被保护构造物较近、不宜采取冲击碾压时,可采用振动影响较小的碾压机械或小型夯实机具 等分层压(夯)实至设计要求的压实度; 地基冲压宜安排在结构物基础开挖之前,并尽可能地扩大作业面长度。 4 DB37/T 3359—2018 6.2.5 场地范围 地基冲击碾压的最短有效长度不宜小于100 m ;路堤施工段长度宜为200 m~500 m ,最短长度不 宜小于150 m 。冲击碾压的转弯路段应并入下一冲压施工段。 6.2.6 临时工程 临时工程应满足正常施工需要,应保证路基施工影响范围内原有道路、结构物及农田水利等设施的 使用功能。 6.3 材料准备 6.3.1 路堤填土应为黄河中下游流域粉土。对于 4<IP≤11 的粉土,含水率宜控制在 wop-3 %~wop+2 % 之间;对于 IP≤4 的粉土,含水率宜控制在 wop-4 %~wop+3 %之间。 6.3.2 在取土场取土前应开挖探坑,对取土场全厚度范围内的土质、含水率进行检查。取土深度范围 内土质分布不均匀时,应根据土质要求分层取土;取土深度范围内含中(高)液限黏土层时应清除并分 类储存利用。当取土场的土料含水率过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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