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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1.140.30 P 02 DB12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12/T 598.8—2015 天津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第 8 部分: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 Tianjin construction project land control targets Part 8:Non-profit sports facilities project 2015 - 09 - 18 发布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 11 - 01 实施 发 布 DB12/T 598.8—2015 前 言 DB12/T 598—2015《天津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分为18个部分: ——第1部分:工业项目 ——第2部分:教育系统项目 ——第3部分:卫生系统项目 ——第4部分:仓储项目 ——第5部分: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第6部分:非营利性邮政设施项目 ——第7部分:公益性科研机构项目 ——第8部分: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 ——第9部分: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项目 ——第10部分: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项目 ——第11部分:电力工程项目 ——第12部分:水利设施项目 ——第13部分:新建铁路工程项目 ——第14部分:公路项目 ——第15部分: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项目 ——第16部分:特殊用地项目 ——第17部分:墓葬项目 ——第18部分:河港码头工程项目 本部分为 DB12/T 598—2015 的第 8 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 的编制规范编写。 本部分起草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员:张志升、张晓洁、张振东、徐健、王鑫、李宏、陆方兰、刘汉青、王绍艳、 陈鹏、吕利昭、陈婧。 本部分是首次发布。 I DB12/T 598.8—2015 天津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第8部分: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 1 范围 DB12/T 598—2015 的本部分规定了天津市非营利性体育设施工程项目在土地利用上的控制标准。 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扩建、拆除重建工程项目及其配套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控制指标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控制指标。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控制指标。 《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用地指标》 (建标〔2011〕214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132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控制指标。 3.1 服务半径 Service radius 是指市民能够到达的最远距离。 3.2 用地规模 Land use scale 是指一个工程项目总的用地面积。 4 基本规定 4.1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应综合考虑所在城市及社区的人口规模、社会经济、气候、民族和传统习 俗等特点,并考虑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的服务半径,合理确定城市社区体育项目规划布局和用地。 4.2 体育训练场的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贯彻节约集约用地和严格保护耕地的原 则,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尽可能地利用荒地、劣地。 4.3 体育训练场和体育运动技术学院、体育运动学校、城市公共体育场馆就近布局、统筹使用。 4.4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可设置在适宜的公共绿地中,同时应合理利用已有的学校体育设施和城市公共 体育设施。 4.5 体育训练场应以集中建设为主,分散建设为辅。 1 DB12/T 598.8—2015 4.6 训练场馆建设用地指标包含训练场馆建筑基底面积(或训练场地及缓冲用地面积)、辅助用房建 筑基底面积 (或辅助用地面积)和建筑或场地之间的用地面积(包括合理间距内的部分交通和绿化用地)。 综合基地中训练场馆的用地面积为多种训练项目用地面积的总和。 4.7 通用配套用房用地和综合绿地、交通用地控制指标可参照建标〔2011〕214 号的有关条文执行。 4.8 训练场馆对场地、看台及附属用房有特殊要求的,可参照国土资发〔2012〕132 号的有关规定执 行。 5 用地控制指标 5.1 体育训练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5.1.1 训练场的总平面布局应满足以下节约和合理使用土地的要求: a) b) c) d) e) f) 训练场内的建筑物、场地设施和道路,应充分利用地形地势。 训练场内的建筑物及其布局,应考虑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体育项目场地的朝向要求,确定合 理的建筑形体、层数和间距,节约用地。 联系密切的生活建筑应集中布置,训练场馆与场地也应相对集中布置。 体育训练基地内的多个项目应综合利用体能训练等场馆,各个项目的训练场馆宜组合成适当规 模的综合训练场馆,提高使用效率,节约用地。 分期建设的体育训练基地,应远近结合、统筹规划、分期征用;近期建设应合理布局、适当集 中,并为远期建设适当预留发展余地。 坡度大于 10%且不大于 20%的山地丘陵地区,用地指标调整系数为 1.1。坡度大于 20%的山地丘 陵地区,用地指标调整系数为 1.2。 5.1.2 田径训练场馆用地控制指标 田径训练场馆用地面积应不超过表1规定。 表1 田径训练场馆用地指标 2 场馆名称 用地规模(m ) 综合基地 室外田径训练场 22000 室内田径训练场 13000 投掷练习场 9400 专项基地 44400 2 5.1.3 水球、游泳、花样游泳等项目每个单项训练场馆用地面积均为 6800m 。跳水训练馆用地面积为 2 12400m 。 2 2 5.1.4 体操训练馆用地面积为 7900m 。艺术体操、蹦床等项目每个单项训练馆用地面积均为 5400m 。 2 5.1.5 拳击、跆拳道、举重、摔跤、柔道、武术、击剑项目每个单项训练馆用地面积均为 5400m 。 2 5.1.6 250m 赛道自行车训练场地用地面积为 10200m ,333.33m 赛道自行车训练场地用地面积为 2 2 14700m ,400m 赛道自行车训练场地用地面积为 18300m 。 2 5.1.7 射击训练场馆用地指标应不超过表 2 规定。射击训练场的用地面积为 30000m 。 2 DB12/T 598.8—2015 表2 射击训练场用地指标 2 训练项目 射击 场馆名称 用地规模(m ) 场地规格 射击训练馆 综合基地 50m 靶场,80 个靶位 11500 20m 靶场,12 组 60 个靶位 5700 10m 靶场,80 个靶位 3700 10m 移动靶场,5 组 1500 设置安全挡墙 34000 飞碟靶场 专项基地 51200 注1:若建设项目靶位数不同于表中数目,应按靶位比例折算用地面积。 2 5.1.8 综合基地中足球训练场按 2~4 片配置,用地面积为 18400-34400m ;足球专项训练基地训练场 2 按 6~8 片配置,用地面积为 52300-68800m 。 2 2 5.1.9 篮球训练馆以综合基地建设时,用地面积为 7900m ,以专项基地建设时用地面积为 15800m 。 2 2 5.1.10 排球训练馆以综合基地建设时,用地面积为 7900m ,以专项基地建设时用地面积为 15800m 。 2 5.1.11 乒乓球、羽毛球项目每个单项训练馆用地面积为 7900m 。 2 2 5.1.12 以综合基地建设时,网球室内训练馆用地面积为 7900m ,网球室外训练场用地面积为 2880m ; 2 以专项基地建设时,训练场馆用地面积为 26880m 。 5.1.13 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训练馆用地面积应不超过表 3 规定。 表3 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训练场馆用地指标 2 训练项目 场馆名称 手球 用地规模(m ) 综合场地 专项场地 手球训练馆 7900 7900 曲棍球 曲棍球训练馆 7050 21100 棒球 棒球训练馆 27020 51870 垒球 垒球训练馆 14540 26910 5.2 城市社区体育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5.2.1 本控制指标包括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的运动场馆、场地以及必要的配套设施、缓冲用地和通道等 建设用地。 5.2.2 排球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应不超过表 4 规定。 表4 排球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2 项目 长度(m) 宽度(m) 边线缓冲距离(m) 端线缓冲距离(m) 场地面积(m ) 标准排球场地 18 9 1.5-2 3-6 290-390 3 DB12/T 598.8—2015 5.2.3 足球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应不超过表 5 规定。 表5 足球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2 项目 长度(m) 宽度(m) 缓冲距离(m) 场地面积(m ) 11 人制足球场地 90-120 45-90 3-4 4900-12550 7 人制足球场地 60 35 1-2 2300-2500 5 人制足球场地 25-42 15-25 1-2 460-1340 5.2.4 门球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应不超过表 6 规定。 表6 门球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2 项目 长度(m) 宽度(m) 缓冲距离(m) 场地面积(m ) 门球场地 20-25 15-25 1 380-730 5.2.5 网球、乒乓球、羽毛球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不超过表 7 的规定。 表7 网球、乒乓球、羽毛球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2 项目 长度(m) 宽度(m) 边线缓冲距离(m) 端线缓冲距离(m) 场地面积(m ) 网球场地 23.77 10.97 2.5-4 5-6 540-680 乒乓球场地(两台一组) 10-13 5.5-9.5 — — 40-85 羽毛球场地 13.4 6.1 1.5-2 1.5-2 150-175 5.2.6 游泳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不超过表 8 的规定。 表8 游泳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项目 长度 宽度 池侧缓冲距离 池端缓冲距离 更衣室面积 2 设备用房面积 2 场地面积 2 (m) (m) (m) (m) (m ) (m ) (m ) 标准游泳池 50 21-25 3-4 2-3 200-300 30-100 1680-2250 普通游泳池 25 12-15 3-4 2-3 60-100 30-100 610-910 小型游泳池 — — — — — — 150-300 5.2.7 轮滑、滑冰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不超过表 9 的规定。 表9 轮滑、滑冰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项目 轮滑场 滑冰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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