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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20 B 39 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 DB51/T 844—2008 桑蚕微粒子病防治技术规程 The technical rules for pebrine control of silkworm ( Bombyx mori ) 2008-6-6 发布 2008-9-1 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51/T 844—2008 1 前 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蚕业管理总站、南充蚕种场、阆中蚕种场、三台蚕种场、安岳县蚕种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华明、杨彪、吴钢、朱洪顺、谢忠良、龚大刚、冯光樯、昝明才、李永良。 DB51/T 844—2008 2 桑蚕微粒子病防治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桑蚕微粒子病防治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桑蚕微粒子病的防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T1026 养蚕用药技术规程 DB51/T 养蚕消毒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桑蚕微粒子病 pebrine for silkworm ( Bombyx mori ) 由桑蚕微孢子(Nosema bombycis Naegeli)虫感染引起的蚕病。 3.2 补正检查 corrective inspection for pebrine 从母蛾检疫合格的原蚕种中,逐卵圈抽取少量蚕卵高温催青,对孵化蚁蚕及卵壳、死卵,或原蚕种正常收蚁后的尾蚁、卵壳等,进行微粒子病显微镜检查。 3.3 预知检查 predictive inspection for pebrine 从饲养到制种全过程,对幼虫、蛹、成虫及其排泄物(如:蚕粪、熟蚕尿、蛾尿等) 、脱出物(如: 蜕皮壳、蛹壳、鳞毛等)等抽样,进行微粒子病显微镜检查。 4 技术要求 4.1 病原普查 4.1.1 抽样时间及范围 养蚕前 1 个月,对蚕室、蚕具和养蚕环境,如:贮桑室、保管室、附属室、蚕沙坑、道路、桑园、 办公室、宿舍生活区、花草树木、野外昆虫等,进行抽样。 4.1.2 抽样方法 用消毒棉签在冷开水中浸湿后蘸擦取样,或用乙醇溶液[ w(CH3C20H)=75%]消毒小刀后刮取抽样。抽 取的每个样品分别放入样品袋,并记录抽样时间、地点、样品名称、抽样人等信息。 4.1.3 制样镜检 将抽取的样品分别置于乳钵孔中,固体样本加入数滴氢氧化钾溶液[ w(KOH)= 2%],研磨后按照乳 钵序号点板制镜检标本,在 16×40倍显微镜下观察,每个样本观察不少于 10 个视野。记录镜检结果。 4.1.4 结果处置 病原普查结果作为消毒依据。 4.2 蚕前消毒 4.2.1制定消毒计划 根据病原普查结果制定消毒计划,普查发现有微粒子的地方重点消毒。 DB51/T 844—2008 3 4.2.2消毒方法和程序 按照DB51/T 养蚕消毒技术规程6.1的规定进行。 4.3 补正检查 4.3.1 催青检查 4.3.1.1 抽样 解除滞育的原蚕种,逐批逐张逐蛾圈抽取晚产卵、不受精卵和死卵,每蛾抽取 20粒~30粒,每张 样品装入 1个纸质样品袋,注明品种、批次、连纸号等信息。 4.3.1.2 样品处置 4.3.1.2.1 样品在温度 29℃±0.5℃、相对湿度≥85%的条件下催青。 4.3.1.2.2 孵化后自然死亡的样品,原种按张平均分为 4份、原原种按张平均分为 2份、母种每蛾 1个 样,分别置于乳钵孔中。 4.3.1.2.3 每孔各放 1 个乳棒,磨碎,滴入 4-10 滴氢氧化钾溶液[ w(KOH)= 2%],再次研细。 4.3.1.3 显微镜检 4.3.1.3.1 按照乳钵序号点板制镜检标本,在 16×40 倍显微镜下初检观察,每个样本观察不少于 20 个 视野。 4.3.1.3.2 除去初检有微粒子的样品,用吸管依次将乳孔 14 个样品吸入 1 个离心试管中,3000r/min 离心 3min;倾去上清夜,振荡制镜检标本,复检镜检;发现有微粒子的,再分检上述 14 个样品,找出 有微粒子的样品。 4.3.2 尾蚁检查 4.3.2.1 抽样 收蚁完毕的蚕连纸,分张装入纸袋中,注明品种、批次、连纸号等信息。 4.3.2.2 样品处置 样品按 4.3.1.2.1 规定再催青。 4.3.2.3 显微镜检 待尾蚁自然死亡后,以张为单位扫下全部蚁蚕,置于乳钵孔中,每个乳孔的蚁蚕在 100头内为宜, 按4.3.1.2.3 制样,按 4.3.1.3镜检。 4.3.3 死卵及卵壳检查 4.3.3.1 抽样 将尾蚁镜检后蚕连纸上的所有死卵、不受精卵及卵壳等,分张剥下装入纸袋中,注明品种、批次、 连纸号等信息。 4.3.3.2 制样镜检 将样品置于乳钵孔中,每个乳孔放入约 30粒,按 4.3.1.2.3 制样;按 4.3.1.3 镜检。 4.3.4 结果处置 记录镜检结果。镜检检出有微粒子的,对号淘汰整张蚕种。 4.4 卵面消毒 平附蚕种催青至点青时,用干净排笔蘸取 0.33%有效氯漂白粉澄清消毒液,刷于卵面及连纸正面和 背面,用量以连纸湿润不滴液为度。原原种、母种连纸可直接浸入消毒液中消毒 10s,取出。蚕种消毒 后,平摊于蚕箔中阴干后及时转入黑暗抑制保护。 4.5 蚕期消毒 消毒方法和程序按照 D B51/T 养蚕消毒技术规程 6.2的规定执行。 4.6 桑叶消毒 参见 DB51/T 养蚕消毒技术规程资料性附录 B。 4.7 预知检查 4.7.1 稚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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