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100
H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9741—2013
铝
电解安全生产规范
Safetyspecificationforaluminiumelectrolysis
2013-09-18发布 2014-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第3章和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8)和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铝
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庆仁、吴连成、詹磊、潘志远、陈泓钧、张建宇、俞成斌、郭中华、车立志、陈京晖、
张辉、马志军、杨福光、李玉莲。
ⅠGB29741—2013
铝电解安全生产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电解安全生产的基本安全要求、工序及设备设施安全作业要求及其他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铝电解企业的设计、施工、验收、生产、维护、检修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4053.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1部分:钢直梯
GB4053.2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2部分:钢斜梯
GB4053.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6067.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AQ/T900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3 基本安全要求
3.1 基本规定
3.1.1 设计
3.1.1.1 铝电解企业新建、改建及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生产和使用。
3.1.1.2 铝电解企业初步设计中需包含安全专篇。安全专篇中应对消防、泄漏、交通、设备、生产、作业
等活动中涉及人身、设备、设施、环境和安全等方面的因素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有效的控制措施及达到的
控制目标。
3.1.1.3 设计应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实现生产与安全的统一、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
统一。
3.1.1.4 设计应优先选用安全条件好的工艺与设备,提高机械化与自动化水平,降低操作者的劳动强
度,减少人身危害因素。
1GB29741—2013
3.1.1.5 对引进国外技术项目的设计或引进国外设备配套项目的设计,应该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
法律法规。
3.1.1.6 厂房设计应考虑良好的通风散热、防洪防雪、采光照明等外部环境条件。
3.1.2 厂址
3.1.2.1 厂址应全面考虑周围环境,整体规划和选定生产区、生活区、水源地及“三废”排(堆)放点。
3.1.2.2 厂址应具备良好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应避开断层、滑坡、泥石流、淤泥层、地下河道、
塌陷、岩溶、膨胀土地区等不良地质地段及地下水位高且有侵蚀性的地区,并按地震烈度等级标准设防。
3.1.2.3 厂址不应布置在下列地区:
a) 具有开采价值的矿床上;
b)爆破危险区和采矿陷落及最终错动区;
c)大型水库、油库、发电站、重要的桥梁、隧道、交通枢纽、机场、电台、电视台、军事基地、战略目
标,以及生活饮用水源地等防护区域之内;
d)城市园林区、疗养区、风景区、重要文化古迹和考古区。
3.1.2.4 厂址标高应高出最高防洪水位(包括波浪侵袭及壅水位高)0.5m以上,地处海岸边的应高于
最高潮水位1m以上。如无法达到,应该设置有效防护措施。
3.1.2.5 厂区边缘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带或绿化带距离,在此距离内,不应设置居住用
房屋。
3.1.3 厂区
3.1.3.1 厂区及厂房的布局应符合项目设计方案。
3.1.3.2 厂区布置应考虑物料流向,保证物料顺畅运行,同时应缩短物流距离。
3.1.3.3 车间与各辅助车间(设施),应布置在生产流程的顺行线上。
3.1.3.4 根据生产流程和作业特点,合理布置车间工艺装备、生产设施和操作区域,确保生产安全。
3.1.4 厂房、建(构)筑物
3.1.4.1 厂房热源点周围的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等应建立有效的隔热防护措施。
3.1.4.2 厂房结构应考虑风、雨、雪、雷、电、积尘等动(静)载荷及其他因素影响。
3.1.4.3 电解厂房四周应设置防坠护栏杆,厂房合理布置人车分流通道、消防梯、检修梯及其他高空作
业设施。
3.1.4.4 厂房地坪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5m的人行安全通道,通道应有明显的标志线;主厂房及其他
中、重级工作类型桥式起重机的厂房,应设置双侧贯通的起重机安全走道,轻级工作起重机厂房,应设单
侧贯通的安全通道,通道宽度应不小于0.8m。
3.1.4.5 厂房四周道路与厂内主干道相连,在主要道路及交叉路口,应设消防栓。
3.1.4.6 厂房设置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门应向外开放,工作期间不应上锁。疏散通道应有明显
逃生标志,疏散通道的楼梯最小宽度不少于1.1m,确实达不到1.1m的,应有第二条逃生通道。
3.1.4.7 厂房(车间)紧急出入口、通道、走廊、楼梯等,应设应急照明,其设计应符合GB50034的
规定。
3.1.4.8 桥式起重机司机室与电源滑线,原则上应相对布置;若两者位于同一侧,则应有安全防护
措施。
3.1.4.9 在生产作业区域或有关建筑物危险部位设置标准的安全标志。
3.1.4.10 厂房、烟囱等高大建筑物及易燃、易爆等危险设施,应按国家标准安装避雷装置。
3.1.4.11 建(构)筑物的建设,符合土建规范。
2GB29741—2013
GB 29741-2013 铝电解安全生产规范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32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32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5-01-25 12:32:46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