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20
CCS
B 31
团体 标准
T/XJY 1003—2022
代替T/XJY 1003 -2021
湘江源 品牌(商标)使用管理规范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brand (trademark) use of Xiangjiangyuan
2022 - 12 - 01发布 2022 - 12 - 01实施
湖南省蔬菜协会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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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JY 1003 —2022
I 目次
前言 ................................ ................................ ................. 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总则 ................................ ................................ ............... 1
5 “湘江源”公共品牌商标的使用条件 ................................ ................... 2
6 申请程序 ................................ ................................ ........... 2
7 “ 湘江源”公共品牌商标被许可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 ................................ ...... 2
8 品牌管理 ................................ ................................ ........... 3
9 附则 ................................ ................................ ............... 3
附录A(资料性) “湘江源”公用品牌商标许可使用申请表 ................................ . 5
参考文献 ................................ ................................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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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JY 1003 —20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 T/XJY 1003 -2021《“湘江源”品牌(商标)使用管理规范 》,与T/XJY 1003 -2021相比,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封面按照《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修改格式,同时调整标准名称的结构;
b)调整了前言的提出和归口单位。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南省蔬菜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 湖南省蔬菜协会、 湖南京飞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嘉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衡阳市农业科学院、湖南农业大学、郴州市蔬菜协会、衡阳市蔬菜协会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邓召利、何荣状、刘杰、刘超、黄守行、莫鸣、周义之、刘瑞霖、吴广、肖新
华。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21年首次发布为 T/XJY 1003 -2021,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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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JY 1003 —2022
1
湘江源 品牌(商标)使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湘江源”蔬菜公用品牌授权使用者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申请使用程序、使用
者的权利和义务、商标管理、商标保护等。
本文件适用于所有“湘江源”蔬菜公用品牌授权企业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湘江源 xiangjiang yuan
湖南省级蔬菜区域公用品牌; “湘江源” 产地为 《 “湘江源” 蔬菜公用品牌建设规划 ( 2020-2022 年) 》
所限定的范围,即东经 111°至117°、北纬 25°至27°之间的永州、郴州和衡阳三市现辖行政区域。
“湘江源”品牌 brand of xiangjiang yuan
“湘江源” 商标由湖南省蔬菜协会申请,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公用品牌证明
商标,注册类型为 29类、31类、44类。
4 总则
4.1“湘江源”商标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公用品牌证明商标。
4.2 湖南省蔬菜协会是 “湘江源” 公用品牌商标许可、 管理的法定主体, 履行商标许可使用的管理职能,
具体工作有:
a) 负责《“湘江 源”公用品牌商标使用管理规范》实施。
b) 组织实施该商标的许可使用。
c) 对使用该商标的产品进行全方位跟踪管理。
d) 为该商标使用者提供相应技术指导。
e) 做好“湘江源”公用品牌商标的广告宣传。
f) 对商标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测,督促整改。
g) 维护“湘江源”公用品牌商标专用权,协助政府职能部门查处侵权假冒案件和违法生产经营问
题。
4.3湖南省蔬菜协会负责与“湘江源”公用品牌商标被许可使用人签订许可使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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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JY 1003 —2022
2 4.4湖南省蔬菜协会为保证“湘江源”公用品牌商标许可使用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接受政府职
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监督,同时也受理“湘江源”公用品牌商标产品的消费者投诉并协助政府职能部门
进行调查处理。
4.5 湖南省蔬菜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并在其指导下开展各项服务工作。
4.6 湖南省蔬菜协会会员经湖南省蔬菜协会按本管理规范审批与许可(即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
方可使用“湘江源”公用品牌商标,并严格遵守本管理规范的规定。
4.7湖南省蔬菜协会组织实施“湘江源”公用品牌运行与日常管理工作。
5 “湘江源” 公共品牌商标的使用条件
5.1使用“湘江源”公用品牌的宗旨是落实《“湘江源”蔬菜公用品牌建设规划( 2020-2022年)》,
抓住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发展机遇,以“湘江源”公用品牌建设为引领,建设一批供粤港澳绿色精细
高效生产基地,构建标准化、现代化、便利化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流通及质量安全监管体
系,推动湖南省蔬菜产业全产业链优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5.2申请使用“湘江源”公用品牌的企业产品品质必须符合“湘江源”团体标准。“湘江源”团体标准
由湖南省蔬菜协会组织制定,在国家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湖南省农业农 村厅官网、湖南省蔬菜协会公众
平台上发布。
5.3 “湘江源”团体标准有:
——蔬菜产地环境质量安全标准;
——辣椒、茄子、南瓜、冬瓜、设施西瓜、设施甜瓜、丝瓜、黄瓜、苦瓜、豇豆、芥蓝、甘蓝、
大白菜、花椰菜、菜心、菜薹、黄花菜、萝卜、香芋、杏鲍菇、香菇等蔬菜产品质量标准;
——“湘江源”包装规范;
——“湘江源”蔬菜公用品牌授牌基地管理规范;
——“湘江源”品牌(商标)管理规范。
5.4申请“湘江源”公用品牌商标的企业经营的产品必须来源于“湘江源”蔬菜公用品牌的授牌基地。
6 申请程序
6.1申请使用“湘江源”公用品牌商标的使用者应向湖南省蔬菜协会递交《“湘江源”公用品牌商标许
可使用申请表》及其相关资料附件,并应确保资料的真实性。
6.2湖南省蔬菜协会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后,在 30日内完成下列审核工作,并作出允许使用或
不允许使用的决定:
6.2.1 湖南省蔬菜协会及其品牌授权管理执行机构派人对申请人的产品产地进行实地考察, 根据“湘江
源”团体标准相关要求进行综合审查。
6.2.2检测和综合审 查后,做出书面审核意见。
6.3符合“湘江源”公用品牌商标使用条件的,应办理如下事项:
6.3.1 签订《“湘江源”公用品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6.3.2 申请人领取“湘江源”公用品牌商标标识使用手册;
6.3.3 申请人按合同规定交纳商标使用许可管理费。
7 “ 湘江源”公共品牌商标被许可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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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JY 1003 —20
T-XJY 1003—2022 湘江源 品牌 商标 使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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