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 19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7789—1999 eqv ITU-T V.70:1996 在PSTN 或二线点对点租用 电话型电路上同时传送数据和 数字化编码语音信号的规程 Procedures for simultaneous transmission of data and digitally encoded voice signals over the PSTN or over 2-wire leased point-to-point telephone type circuits 1999-07-13 发布 2000-01-01实施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GB/T17789—1999 前言 本标准等效采用ITU-T建议V.70(1996年版)。并根据中国情况,引用了YD/T514一1998中的 部分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公用电话交换网(PSTN)或二线租用电话型电路上同时传送数字化语音和数据 (DSVD)终端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除第1、2章文字略有删简并按行标要求增加相关条文及第7章补充一项接口要求外,其余 章节与原文稿等同。 附录A为标准的附录。 附录B、附录C和附录D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提出。 本标准由邮电部电信科学研究规划院归口。 本标准由邮电部电信传输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聂秀英、柳华栋、韩庆黎。 I